工會是在學校黨委領導下,組織教職工參與學校的民主決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監(jiān)督,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的群眾組織。工作職責是:
1.根據(jù)學校黨委和上級工會的工作部署,制定工會工作計劃,并檢查、指導各基層工會開展工作。
2.深入基層,聽取和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訴求,做好來 信來訪接待,參與調解勞動人事爭議,構建和諧勞動人事關系。
3.負責督促有關部門推進校(院)務公開、民主管理工作。
4.負責工會會員代表大會、教師代表大會的籌備組織和日常工作,檢查督促教代會決議的執(zhí)行。
5.負責會員發(fā)展、轉接、會籍管理、信息統(tǒng)計和更新上報工作。
6.教育教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、業(yè)務素質,動員和組織教職工積極參加學校的建設、改革。
7.大力弘揚勞模精神、勞動精神、工匠精神,營造勞動光榮的校園文化。開展教學競賽、技能培訓和崗位創(chuàng)新活動,做好教職工先進集體和個人的評選、表彰、宣傳和服務工作。
8.組織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,促進教職工身心健康,豐富職工精神文化生活。
9.協(xié)助學校做好教職工集體福利工作。關心教職工生活, 為教職工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,做好教職工困難補助工作,組織好教職工的互助活動。
10.關心關愛女教職工,維護女教職工特殊權益。
11.做好自身組織建設,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。做好 會員的發(fā)展、教育工作。建立和發(fā)展工會積極分子隊伍,建設模范“職工之家”。
12.依法依規(guī)做好工會經費、資產的管理工作,健全完善管理審查監(jiān)督制度。
13.負責本部門職能范圍內的其他工作,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。